为给教学和科研提供更好的实验平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行校、院、实验室三级管理制度。进入本单位实验室进行实验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具有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熟悉各项操作流程,遵守实验室的管理规定。

(1)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

为保证实验室安全及响应《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迅速开展涉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规定(修订)》等政策要求,实验室管理部门理工科技学部成立了“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工作委员会”,由经验丰富的专家担任委员会委员,由实验技术人员担任工作小组成员,全方位保障实验室安全及日常运作。委员会主持统筹了《危险化学品名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易制毒化学品名录》、《剧毒化学品名录》以及编纂了《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理工科技学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等管理文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实验室安全自查制度、实验室人员进入登记制度、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等,切实保障实验室的一切活动在安全可靠的情况下进行。

实验室安全环保和卫生工作,关系到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免遭损失的重大问题,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落实。坚持定期检查,切实执行各项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安全环保和卫生工作由实验室值班人员负责。快乐双彩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进入实验室之前,必须经过由实验室安全员进行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的安全教育培训,凡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的快乐双彩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不得进入本实验室。

(2)仪器管理方面

实验室仪器设备应按技术要求合理调试和使用。严格按有关技术资料(或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在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以及新产品投产之前,都应制定相应的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措施和防止污染环境等措施,对操作人员进行训练和安全技术教育后,才能进行工作。

大型精密仪器必须有专人负责维护和管理。专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并保持相对稳定,专管人员要建立与完善仪器设备安全操作制度,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职责。设备使用采用使用者登记制度。

(3)化学品管理方面

所有试剂应分类存放于适合位置,使用(储存)化学品应有标识和安全标签,操作人员应掌握相应安全技术知识。对储存的化学危险品应定期检查。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及时补贴。

危险化学药品需要存放于特定位置,由专人保管。严格执行易爆、易制毒危险药品的管理制度。严禁把危险化学品带出实验室。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钢瓶要关紧阀门,防止泄漏。所有压力容器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废物,不得污染环境。实验室废水分成两部分管理:对低浓度的经无害化处理的废水直接由下水道进入污水处理站;对高浓度易燃有害的废液则采取分类集中外送处理。

(4)文件管理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设备未经许可不得外借,不得私自迁移场所。如有科研需要必须借用的,需预约登记,并按期归还。凡在本实验室进行的科研项目或试验的人,都需配有实验记录本,记录本需交由实验室备份。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以及保修资料等需整理于相应的文件袋中,标记好后放于固定位置保存。所有购买的仪器、药品以及其他物品,需要列详细清单,相关的收据、发票统一存放。